4月23日下午,在学院四层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(扩大)学习会议,围绕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等内容交流研讨。院党委中心组成员、有关部门负责人、党支部书记等参加会议,会议由党委书记王银兵主持。
王银兵领学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总则第一章至第五章相关内容。《条例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,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,坚持严的基调,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,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,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,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,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作用,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、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。会上,他重点从新旧条例对比详细解读了《条例》第一至第五章主要内容。
党委副书记李伟围绕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及“从轻、减轻”和“从重、加重”的不同要求进行交流发言。“四种形态”是一个完整的逻辑体系,环环相扣、浑然一体。每种形态针对情形不同,采取不同处置方式。每一种形态各有侧重,其成效都会影响和促进另外三种形态的践行。必须坚持从整体上把握运用“四种形态”,咬耳扯袖、红脸出汗多了,有了预防效果,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,就能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和轻微状态,遏制“病情”的发展,减少重处分情况的发生。对少数严重违纪的给予重处分、作出重大职务调整,就能最大可能地防止其变成极少数,遏制腐败增量。通过严惩极极少数,减少腐败存量,同时形成震慑,实现惩处极少数、教育大多数的政治和社会效果。会上,他对《条例》第十七条、第二十条、第二十一条及第二十二条关于纪律处分运用规则的相关内容,结合自己的学习理解与大家进行交流。
王银兵在总结中指出,党纪学习教育为党员干部学纪、知纪、明纪、守纪提供了良好的契机。学纪是前提,要在思想上增强纪律意识,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;知纪是基础,要在意识上知晓纪律边界,在大是大非上旗帜鲜明;明纪是关键,自觉规范自身一言一行,永葆本色;守纪是底线,时时处处严守党的纪律规矩,永远保持清醒头脑。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,认真落实《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》要求,党纪学习教育一要紧紧围绕党的创新理论成果进行学习。二要坚持以党章为核心进行学习。三要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为目标进行学习。四要在思想上树立遵规守纪的意识、自律上经常对照反省、用权上始终心存敬畏。五要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,推动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。六要树立规矩意识,始终遵循规则;树立敬畏意识,始终遵纪守法;树立服从意识,始终顾全大局。
会上还就学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行安排部署。